
誤區1
只有諾貝爾獎這種世界知名獎項得主才可申請,
獎項的知名度不是絕對,只要申請人證明所得獎是該專業領域中重要獎項即可。
誤區2
如果沒有得過任何獎項就不能申請
得獎與否不是杰出人才認定的標準,可用EB1A申請十項標準為準備杰出人才移民(EB1A)申請文件。
誤區3
移民法規十項標準都必須符合才能申請
申請人不需“十項全能”,移民法規規定只要十項標準中符合三項以上即可申請。
誤區4
十項標準中各項都必須繳齊相關文件才能申請
不需要以湊數方式交齊十項標準證明文件,只需選擇其中適用的。
誤區5
由雇主提出申請才有機會通過杰出人才移民(EB1A)審查
杰出人才移民(EB1A)不需要”雇主申請。
誤區6
沒有美國工作offer,不易申請
杰出人才移民(EB1A)不需要”工作offer”
誤區7
在美國境外申請杰出人才移民(EB1A)將使困難度大增
美國移民局審核重點在于申請人是否為優秀人才,跟居住地、境內申請或是境外申請無關。
如果你符合家杰出人才標準,完全可以嘗試申請美國EB1A。它的要求的確比較高,但沒有想象中的那么高。在選擇移民項目的時候,還是要根據自己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考量。